美國總統川普。圖/President Donald J. Trump 臉書專頁。
美國總統川普於台灣時間13日簽署《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NDAA FY2018),該法案包含強化美台防務關係,考慮台美軍艦互停等。
據了解,美國國會認為美台應強化長久合作的夥伴關係,美國應根據台灣需要,定期移轉讓台灣維持足夠自衛能力所需的防禦裝備與服務;邀請台灣軍隊參與如「紅旗」等軍演;美方應根據2017年通過的國防授權法案,執行美台資深軍官與資深官員互相交流的計畫,以增進雙方軍事關係。也應該在西太平洋進行雙邊海軍演習,及考量台美軍艦互停等。
在法案生效後180天內,有關台灣相關的問題如,台安全面臨的挑戰、台美間的軍事合作、台灣要求的防禦裝備及服務等,都需由國防部及國務院以半年為期向國會進行簡報。
而此法案依據「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重申對台承諾,指美台應合作改善台灣的自衛能力。
李克新。圖/翻攝自網路。
對於美國此舉,中國駐美公使李克新於8日曾指出,「美國軍艦抵達高雄(港)之日,就是我解放軍武力統一台灣之時。」而北京當局對此說法滅火表示堅持「和平統一」。但川普簽署的後續效應,有待持續觀察。
據資深外交人士指出,這些條文多屬於對行政部門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國會意見(sense of congress),而不論是否具備法律約束力,行政部門是否願意執行才是關鍵。
而據《自由》、《中央社》報導,今日上午川普發表聲明指出,其中若干條文可能會決定美國在對外軍事以及國際事務中的立場,並指導國際外交的進行。美國總統有作為三軍統帥、憲法賦予的專屬職權,而總統作為國家在外交事務上的唯一代表,將決定對哪些外國主權國家的相關條款予以執行承認,進行美國的外交事務。至於國防授權法中有關「美國對台軍售正常化」的條款,川普則未在聲明中提出相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