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語列「國家語言」 客基法修法通過初審

客家電視台/
8 年前

【廖期錚 林君蓉 陳彥霖 台北】

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30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過關,草案明定客語將成為「國家語言」,並列為客家重點發展區的通行語言,甚至未來也有機會成為教學語言,對於保障客家族群媒體近用權方面,客委會未來也將朝向設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努力。

經過一整天的審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終於將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當中加入不少,保障客語使用環境的原則性規定,最重要的就是客語列為「國家語言」,以及客家重點發展區的通行語言,甚至是教學語言。

客委會主委 李永得:「這對建造客家話,未來可以有一個讓人使用的環境,這件事情在這法條中,得到很大的進展和進步。」

在審查過程當中,朝野其實也有不少摩擦,像是草案當中第17條,明定將成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就被國民黨立委質疑,跟文化部的「公共電視法」,修法推動進程相衝突,希望客委會再緩緩。

國民黨立委 黃昭順:「主席認為這件事情很重要,你下下個禮拜,你就排公聽會,讓大家在這裡講清楚。」

客委會主委 李永得:「現在客家電視台,跟講客廣播電台的問題,其實它有它的時間的急迫性,所以拜託委員先支持。」

會議主席賴瑞隆,甚至數度要文化部表明立場。

國民黨立委 黃昭順vs.會議主席 賴瑞隆:「如果行政院版本送過來,就一定要照行政院的版本通過,那我們立法委員就不用坐在這裡,我們坐在這裡幹嘛,黃委員,你也不要假設預設性的講法,說什麼我不喜歡聽就不聽,我只是覺得官員要講出來,要講清楚他的說明要清楚。」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副司長 王志錚:「公共媒體的發展,我們會做前瞻性的規畫,那客家基本法今天所討論的內容,保障客家族群的傳播媒體近用權利,相關條文,我們文化部完全尊重客委會的規畫。」

經過文化部的說明以及協商,「客基法」修法的這道難關,才總算克服。

客委會主委 李永得:「現在客台是標案,所以對我們工作人員來說,是很不公平的事情,那之後基金會成立以後,未來會由基金會聘請所有的工作人員,變成有固定的雇主,並由基金會跟公共電視台談合作。」

初審通過的「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也從原本16條的法條增加成20條,接下來草案將送朝野協商,客委會則希望,能夠趕在這個會期內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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