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名飯店舉辦一場完美婚禮是許多新人夢想,但是許多內部細節「沒看清楚」、「喬不攏」,吃虧的往往是消費者。消基會調查全台飯店婚宴專案,發現近2成收取定金過高,7成5取消辦法比法規嚴苛,逾8成業者須收開瓶費,卻未在網站上說明收費方式。
一位民眾今(106)年2月和台北市某會館簽訂9月份的婚宴契約,預付了5萬元定金,但5月中因某些原因必須取消婚宴,但業者卻回應,雖然依照法規「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訂席期日距約定辦席日的90天前取消可100%退款,但在120天前取消業者仍造成損失,因此只願退還部分定金及贈送禮券,無法全額退費。
消基會隨機挑選包含台北文華東方酒店、台北萬豪酒店、台北威斯汀六福皇宮...等全台16間推出「婚宴專案」的業者。依據法規調查定金收費比例、消費者取消訂席時的處理情形、是否有收取酒水服務費(即開瓶費)等資訊。
按照法規中關於收取定金規定,不得逾預定總價款的20%。但台北文華東方酒店及日月潭涵碧樓酒店收取3成定金;太魯閣晶英酒店更收取5成,超過範本規定的2成上限。若是婚宴當日預定桌數有未開桌情形,3家業者通通不提供寄桌服務,和法規規定「業者須提供寄桌或扣除當日未開桌數所支出必要費用後餘額,提供等值商品或服務」相違背。
關於取消處理辦法,業者可扣取不同比例的已付定金做為補償損失,像是90日前取消得退100%定金,前60日至89日得退75%,前30日至59日可退50%,前15日至29日則退25%,前14日內定金不退還。
然而台北寒舍艾美酒店、北投麗禧溫泉酒店沒收全部定金,還要加收違約金;台北文華東方酒店、台北萬豪酒店、君鴻國際酒店等3間業者也無法退還定金,但可將定金改為延期使用或是折抵日後消費。
有8成業者須收開瓶費,卻未在網站上說明收費方式,必須主動詢問後才瞭解收費方式。雖然業者回應開瓶費的收取方式會在契約中呈現,但消基會認為,業者可在網站上充分揭露相關訊息,讓消費者一目了然。
消基會呼籲,現行法規只是範本,並沒有法律強制力,導致消費糾紛只能以協商方式處理,盼主管機關能盡速通過「婚宴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將契約審閱期至少應於5日以上,以平衡目前不夠保護消費者的傾斜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