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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癌婦女生子不是夢!化療前預先凍卵、凍胚胎

華人健康網/記者黃曼瑩/台北報導 2017.11.21 18:54

如果正值生育的年齡,卻意外發現罹患乳癌,還能如願生子嗎?目前透過預先冷凍卵子或胚胎,可以在化療之前就先進行,為乳癌婦女帶來一線生機!

高達五分之一的新診斷乳癌患者發病的時間都是在主要生育的年齡。

高達五分之一的新診斷乳癌患者發病的時間都是在主要生育的年齡。

五分之一新診斷乳癌患者 都正值生育年齡

乳癌目前已躍居臺灣婦女癌症發生率的第一位的癌症,除了發生率增加外,其發病年齡也越來越年輕。在臺灣,乳癌婦女29歲以下的比率為0.7%,31至40歲的比率大約7.8%,乳癌婦女34歲以下的比率為3.12%,40歲以下的比率近20%。高達五分之一的新診斷乳癌患者發病的時間都是在主要生育的年齡。

1名未婚的黃小姐,在2009年(時年32歲),證實罹患乳癌,在完成手術切除後,臺大醫院醫療團隊便轉介至婦產科做生育功能保留的諮詢。生育細胞的保存可以選擇冷凍卵子或是冷凍胚胎,依當時的技術冷凍胚胎的穩定度比冷凍卵子為高,但根據人工生殖法的規定,須有婚姻關係,才能冷凍胚胎。黃小姐隨即和交往多年的男友登記結婚,便開始接受乳癌化學治療之前冷凍胚胎。

台大醫院乳癌及生殖醫學團隊。(圖片提供/台大醫院)

台大醫院乳癌及生殖醫學團隊。(圖片提供/台大醫院)

後來即緊接著進行4次化療和約3年的荷爾蒙治療。停藥半年後自然懷孕,隔年生了第一個小孩,之後雖曾又懷孕但在6至9週不幸流產,他們想要第二個小孩,因為已經40歲,便決定解凍使用7年前冷凍的胚胎。於去年11月來進行解凍療程,並於今年7月生下一健康男孩。

乳癌婦女化學治療前 可以預先冷凍卵子或胚胎

臺大醫院婦產部陳思原教授表示,臺灣婦女因為學業與事業的考量,普遍晚婚及晚育,導致許多的婦女在確診乳癌時,大多仍是未婚或是雖新婚但是尚未生育。多數的乳癌患者,根據癌症治療指引,即使是初期乳癌也需加以輔助化學治療或是荷爾蒙治療。除了部分化學治療的藥物會抑制卵巢的功能影響生育功能之外,癌症治療也需要一定的治療和觀察的時間,所以許多乳癌婦女患者往往在五年的輔助治療完成後,也錯過了合適的受孕時機。

因此,在開始化學治療之前,若先將生殖細胞如卵子或是受精的胚胎預先冷凍起來,待之後乳癌治療完成後,身體狀況合適生育的狀態下,再來解凍並植入胚胎,可為未來生育計畫保存機會。

現在關於癌症患者的誘導排卵可隨時開始,不用受限於月經週期,如此可利用乳癌治療期間的空檔進行取卵,而不會延誤化學治療的時程。此外誘導排卵過程中會同時使用乳癌治療的荷爾蒙藥物來抑制女性荷爾蒙的生成,使排卵針劑對乳癌的影響降到最低。

文章連結 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310/5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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