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少各行各業的外勤勞工,在外工作但依規定要進辦公室打卡,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上午主持「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決定大鬆綁,未來外勤勞工只要經約定好有出勤紀錄的適合記載,就可不必打卡。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過去以打卡做為出勤紀錄的部分,雖然勞基法施行細則已放寬並不一定要打卡,但對於無法在辦公室工作者彈性有所不足,勞動部原本規定只適用於新聞媒體工作者、電傳勞動工作者、外勤業務員及汽車駕駛等在外工作者,可不須打卡,但對於很多外商與企業都認為彈性不足。
因此,勞動部預定11月30日完成修正「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只要是經常在外工作的勞工,都可適用約定出勤紀錄記載,換句話說,不一定要打卡來證明有出勤。
主委陳美伶認為這是很大的突破,但許多勞工認為「不打卡美其名市給勞工方便,實際上是超時工作也可以不給加班費」,勞動部此舉恐怕會造成更多血汗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