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可派員檢查資安? 立委疑侵犯隱私、監控人民

yam蕃薯藤新聞/
8 年前

立委質疑,行政院「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第十八條明定如遇重大資安事件,政府可派員入非公務機關場所檢查,且不得拒絕,有侵犯人民隱私、監控人民疑慮,

 

據《三立新聞》報導,立法院今(6)審查此草案,立委吳志揚表示,就連檢察官在處理犯罪案件時,都必須申請搜索票,那為什麼有資安問題政府就可以直接進入民間單位?況且若是重大資安事件,很有可能也涉及到犯罪,此時應該也要配合司法單位。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翻攝自臉書。

 

行政院副秘書長宋餘俠回應,法條規範的是檢查,並非搜索,例如可能是電腦設定錯誤,導致資安出現問題,這時候政府就會派專家去改正。吳志揚批評,「沒有邀請,政府就自己進去,跟搜索有什麼兩樣?」

立委柯建銘也質疑,如果真的要派人去檢查,要派什麼人去?這個人的資格是什麼?需不需要會同警察?

 

宋餘俠表示,這是行政作為,不需會同警察,至於人員資格如果要明訂的話,可以再研議。行政院資通安全處處長簡宏偉補充,檢查員主要會有資安專家、法律專家,以及該機關領域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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