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住處會前妻 遭雲林斗六警梅林所守株待兔緝獲

大成報/
8 年前


【大成報記者張秦華/雲林縣報導】

雲林縣斗六市鐘姓男子因毒品案未到案服刑遭通緝,斗六警分局梅林派出所所長廖冠棠、副所長葉炳男2人日前往查緝時,發現鐘男前妻之機車停放於鐘男住處門外。

廖、葉兩人研判鐘男可能正躲藏於該處內會前妻,便在場埋伏守候。過了一段時間後,果真發現打赤膊的鐘男從住處走出門外,鬼鬼祟祟探頭四處查看。2人見機不可失,即上前將鐘男逮捕。

警方調查,鐘姓男子(30歲),因毒品案遭雲林地檢署發佈通緝在案,近年來也因涉嫌多起刑案屢遭通緝、入監服刑,但仍不思悔改一錯再錯。

鐘男於警詢時一味狡辯聲稱根本不知道自己被通緝,直稱他都沒收到傳票,但警方認為其被逮捕時的鬼鬼祟祟探頭四處查看,顯係狡滑卸責辯詞,於警訊後隨即將他遞解雲林地檢署歸案。

斗六警分局長蔡詳忠,對於員警主動利用勤餘時間查獲毒品通緝案件,第一時間即予表示肯定及慰勉,同時勉勵同仁務必落實各項專案勤務作為,有效淨化轄區治安,貫徹政府反毒政策,給民眾優質的治安環境。(斗六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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