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商人蘇炳坤31年前被控搶銀樓遭判15年,檢方認為全案疑點重重,最終於2000年時獲時任總統陳水扁特赦,蘇認為特赦無法完全還清白,於今年九月第5次聲請再審,最高法院裁准後,高檢署認為蘇已特赦,無須再審,提起抗告。今(25)最高法院創下我國司法首例召開調查庭,蘇炳坤哽咽堅稱應判其無罪,才能還清白。
蘇的律師高涌誠認為,蘇炳坤受到污名纏身,若未再審還他清白,一輩子都會不安,而再審是國民的基本訴訟權,應予再審,且再審權和總統的特赦權不應互相衝突。律師團強調,蘇在意的不是刑事補償的多寡,而是多年的冤屈不能洗刷,何況蘇被關押900多天是事實,代表判決不會因為特赦而消滅。
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林永義指出,因前總統陳水扁已給予蘇「罪刑均宣告無效」的特赦,再審案已無意義,且再審理由是以「同一原因」提出聲請,不應再審,林主張此次聲請再審,有侵害總統的特赦權之虞。林永義表示,「在總統與大家心中,蘇炳坤已經是清白的」。
對檢方主張,蘇情緒激動,哽咽表示,「我站在這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我是清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