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一對夫妻今年7月到竹東鎮某間超市購物回家後,發現購物袋多出1盒葡萄乾,兩人嫌歸還麻煩,乾脆將葡萄乾當作「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吃光,但失主卻回超市找尋商品下落,而後查出是呂姓夫妻將物品帶走,並憤而提出侵占遺失物告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該對呂姓夫妻回家後,妻子核對購物明細,卻發現多出1盒不是他們買的葡萄乾(價值79元),而兩人嫌拿回去歸還很遠又麻煩,就當賺到,並由丈夫跟孩子將葡萄乾吃完。
而劉姓男失主找不到葡萄乾,並回店家詢問,而店員表示沒看到,有可能被其他客人拿走;經調閱監視錄影畫面,查出是呂姓夫妻帶走,劉男憤而提出侵占遺失物告訴。
該夫妻稱以為是「撿到的」,帶回去不會出事,沒想到對方會如為1盒葡萄乾回店裡問清楚;而檢方認為該對夫妻已犯刑法侵占遺失物罪嫌,且兩人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都屬共同正犯,最後因一時的貪念而得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