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於12日(當地時間)表決通過「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草案,之後送交至眾院院會,待參議院也通過後,最終上呈給美國總統川普簽署,成為正式法律。外委會主席羅伊斯(Ed Royce)表示,台美高層交流目前處於自我設限,通過該法案有助於雙方近一步交流。
台灣旅行法最早於2016年由眾議員夏波特(Steve Chabot)、薛曼(Brad James Sherman)及波伊(Ted Poe)提出,當時稱為「2016台灣旅行法」,但未能在第114屆國會中通過。直到今年1月夏波特等人改以「台灣旅行法」重新提案,5月其餘眾議員陸續跟進提案。
據《聯合報》報導,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此案主要針對台美斷交後,雙方對於高層官員相互交流的限制。美國總統川普是否願意簽署則成關鍵,一旦成為正式法律,將是近50年來台美關係的重要進展,對雙方外交、台灣在亞洲的局勢甚至對亞太安全都有幫助。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則在臉書上表示,過去由於中國的打壓,台美政府高層一直難有正式的互動,只能透過間接的方式接觸,長久下來變成一種美國行政部門自我設限的「慣例」,希望「台灣旅行法」能順利成為正式法律,成為打破美方自我設限的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