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 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提醒民眾常見的錯誤
大成報/
8 年前
【大成報記者羅蔚舟/新竹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表示,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於105年1月1日以後出售者,除符合免申報條件外,不論盈虧,應於完成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天內如實申報納稅,以免逾期受罰。
為協助納稅義務人辦理申報作業,避免申報錯誤,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特別提醒民眾注意以下常見錯誤情形:
1.列報不符規定之成本費用:取得房地所有權後,繳納之房屋稅、地價稅及銀行貸款利息等,因屬使用期間之相對代價,不得列為費用減除。
2.將出售時之費用(如:仲介費、代書費等)計入房地取得成本,又以出售價格5%計算費用,重複計算。
3.受贈取得房地除配偶贈與外,誤以贈與人取得成本列報為成本,正確應以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調整後之價值為成本。
4.將移轉過戶日誤填為立契日,致持有期間計算錯誤。
5.將土地漲價總數額誤填為移轉現值總額。
6.誤認屬非自願性因素交易而適用20%。依規定符合財政部公告之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2年以下之房地始可適用20%稅率,不符財政部公告情形者,仍應依持有時間認定適用稅率。
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再度呼籲,個人如出售屬房地合一課稅範圍之房屋或土地,應正確填寫申報書並如實申報,避免遭補稅處罰。逾期申報案件,即使查核後屬損失或無應納稅額,仍應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之罰鍰。惟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者,該未依限申報行為免罰。
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請納稅義務人留意相關規定盡速辦理,以維自身權益。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至北區國稅局網站(網址為:http://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規法令或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提供詳細諮詢服務。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表示,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於105年1月1日以後出售者,除符合免申報條件外,不論盈虧,應於完成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天內如實申報納稅,以免逾期受罰。
為協助納稅義務人辦理申報作業,避免申報錯誤,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特別提醒民眾注意以下常見錯誤情形:
1.列報不符規定之成本費用:取得房地所有權後,繳納之房屋稅、地價稅及銀行貸款利息等,因屬使用期間之相對代價,不得列為費用減除。
2.將出售時之費用(如:仲介費、代書費等)計入房地取得成本,又以出售價格5%計算費用,重複計算。
3.受贈取得房地除配偶贈與外,誤以贈與人取得成本列報為成本,正確應以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調整後之價值為成本。
4.將移轉過戶日誤填為立契日,致持有期間計算錯誤。
5.將土地漲價總數額誤填為移轉現值總額。
6.誤認屬非自願性因素交易而適用20%。依規定符合財政部公告之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2年以下之房地始可適用20%稅率,不符財政部公告情形者,仍應依持有時間認定適用稅率。
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再度呼籲,個人如出售屬房地合一課稅範圍之房屋或土地,應正確填寫申報書並如實申報,避免遭補稅處罰。逾期申報案件,即使查核後屬損失或無應納稅額,仍應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之罰鍰。惟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者,該未依限申報行為免罰。
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請納稅義務人留意相關規定盡速辦理,以維自身權益。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至北區國稅局網站(網址為:http://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規法令或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提供詳細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