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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籲鬆綁黨政軍助產業發展 詹婷怡:最快10月提修法

匯流新聞網/蘇元和 2017.09.29 17:00

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廣電三法」中的黨政軍條款再度成為立法院新會期交委會開議關注的焦點,民進黨立法委員鄭寶清、林俊憲與親民黨立委李鴻鈞(28日)皆質詢指出,時空環境已不同,因應數位匯流時代來臨,黨政軍條款確實已阻礙媒體經營發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回應表示,廣電三法法規上有窒礙難行,子母法間有互相衝突,希望在今年10至11月提出修正草案,重點為修正黨政軍條款與因應數位匯流發展為主要方向。

立委鄭寶清質詢主委詹婷怡指出,針對中視增資案NCC有條件通過換照,中視違反廣電法施行細則第10條,NCC有裁量解釋,但對照黨政軍條款,是否也該有鬆綁機制?

詹婷怡回應,NCC不是透過解釋去許可換照案,而是因施行細則第11條也說明排除上市公司。施行細則當然要遵守,但NCC更希望符合立法精神,認為此案確實違反了不得單一法人股東持股50%的大原則,最後才以有條件通過換照,要求中視限期改正。

不過,鄭寶清則表示:「你這樣講不清楚就是思考上有問題。」詹婷怡回應:「這個施行細則是有很大的問題。」她說,上任後發現廣電三法很有問題,若是有關內部行政命令就先快修,但若牽涉到母法就是要提出草案修正。

鄭寶清質詢也以東森台數科的交易為例表示,股票交易買賣為正常投資,卻因黨政軍條款遭到操弄,有人想買,有人願意賣,公平會也已通過,最後卻破局,結果是有礙整體媒體生態發展。此外,黨政軍條款導致中華電信無法經營管理MOD的內容,與頻道商發生糾紛,造成斷訊,最終受害是無辜的民眾權益。

鄭寶清提出三點鬆綁建議並提供NCC未來修法參考,包括第一、政府可以特別股方式,僅以資金投入媒體產業,絕不能參與內容經營,也不能取得董事會表決權。維持「黨政軍條款」的立法初衷,避免媒體內容受到扭曲。第二、現有政府持股或開辦的媒體,如果是民營公司,如中華電信(MOD),建議同步改為沒有表決權的特別股,同時,也必須停止官派高層,改由一般股的股東大會選出董事會再選出董事長。第三、原則上應全面禁止政府直接開辦媒體,絕不能讓任何政黨或國家機器趁鬆綁機會,重新掌控媒體。否則不只黨政軍條款失去意義,台灣的媒體環境也只是在開倒車。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也質詢詹婷怡:「廣電三法是否要修?」林俊憲說,過去因為戒嚴關係才有黨政軍條款,限制國家對於媒體的介入,但今日時空背景不同,立委除了關心NCC對黨政軍條款的修法方向之外,林俊憲認為NCC應朝解決目前問題的方向修法。

詹婷怡表示,主要修法方向為對黨政軍條款,直接或間接持股、投資比率的調整以及不能有實質控制。目前廣電三法已納入NCC工作小組的討論項目,將做通盤考量,合理鬆綁現行管制,黨政軍條款只修不廢等原則,預計今年10月至11月提修正草案,供社會大眾討論。

立委李鴻鈞質詢指出,NCC成立11以來,台灣媒體發展卻是越來越退步,NCC成立目的不是只為了管制媒體,另一個目的是要促進國內媒體發展,讓媒體事業能往前走。

李鴻鈞指出,數位匯流時代,NCC還在討論黨政軍與媒體壟斷問題,這對媒體發展是有很大的隱憂。現在是傳統媒體廣告量大幅縮減,網路廣告則是成長,結果NCC還在討論市占率與黨政軍條款問題,黨政軍退出了到底有無帶給媒體正向發展?現在哪一台電視媒體沒有立場,獨特立場就是做市場區隔,時代已改變,NCC思維不能被舊框架侷限了,如何讓媒體朝正向發展才是NCC要面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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