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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退席抗議拒審議花博預算 張光瑤:能給的都給了

大成報/ 2017.09.21 22:42
【大成報記者蕭宇廷/臺中報導】台中市議會21)日進行第2屆第10次臨時會第4次會議,國民黨團議員簽到後指出,市府沒有提供足夠資料,無法審查花博預算。但在開議前,台中市副市長張光瑤表示,他身為花博工程總負責人,很有誠意要跟國民黨團議員說明花博預算,但是議員卻一直以市府提供資料不足為由,拒絕審議花博預算。他強調,議員要求的、能給的資料,市府都有給議員參閱,希望可以開會,跟議員說明花博預算的編列情形。

張光瑤21日準備兩大疊提供給議員的資料到議會,面對議員指出市府沒有提供足夠預算資料一事,張光瑤說明,能提供的資料都已經提供,但是議員經常變換所需資料,而花博的資料多如牛毛,如此反覆也會造成行政資源浪費。他強調,公務員的時間就是資產,如果一直反覆準備這些資料,「工作真的不用做了」!

張光瑤提到,花博預算是在2年前所編列,經過時間改變有一些設計也會變更,他舉例如果當初預計購買一台冷氣、依法必須用資本門,但現在想省下經費改用租用、卻要改為經常門,這也就是為什麼需要變更預算科目的主因;而這次並沒有另外增加預算,僅是科目調整。

他也表示,有3種資料市府可能沒辦法提供,第1是「多如牛毛的項目」,花博預算第一層86億元,下面再層層分列各大工程、科目、局處等;這些多如牛毛的資料,市府不是不給,只是若共有2000項工程,市府不可能全部提供。

第2是「還沒做的工程」,市府要得議員審議通過預算後,才能運用經費施作工程,也才會有精確的數字與計畫;先行提供的計畫預算都是預估值,未來在施作過程中都還有變動調整的空間,不能以此為由質疑市府浮編預算。

第3是「有爭議的案件」,例如還在招標案件的內部資料,市府不能說提供就提供;若議員想要了解,可以前往市府查詢,在「不犯法」的前提下達成共識,不能造成承辦人員犯法。

對於,市議員陳政顯指出,當初審閱花博預算時,就已經有附帶決議說,不得再提出追加減預算;對此,市府回應,依據花博預算的議會決議書,並未有不得辦理追加減預算的附帶決議。

此外,主計處長蔣建中解釋,這次提出的預算案,並沒有增加任何經費,只是科目調整;然而依法科目調整也必須透過追加減預算才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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