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彥翔/台北報導
社區大樓的品質得靠管委會把關,經營良好的社區除了住起來舒適,也有助於房價的抗跌。但對於不做事的管委會,可以拒繳管理費嗎?好房網TV《律師娘當家》14日節目中,解析公寓大廈相關法律知識,與一般常見問題。
若是管委會未盡到管理維護責任,住戶可以主張拒繳管理費嗎?可道律師事務所黃韋儒律師說明,管委會有修繕的義務,同樣地住戶也有繳交管理費的責任,這兩件事情沒有對價的關係,不能用管委會沒有盡修繕義務而拒繳管理費。不過,住戶可藉由拍照、曾經告知過的事證做蒐集,由主管機關介入要求管委會作強制修繕,要是管委會仍沒有作為,則會遭受罰鍰。
黃韋儒律師(左)在《律師娘當家》節目解說管委會相關法律資訊。
因此,住戶不能拒繳管理費,也不能因有些設施未使用到而拒繳費用,最常見的即是一樓住戶拒繳交電梯管理費用。黃韋儒解釋,管理費是按照區分所有權面積繳納,一樓住戶仍須按照持分面積比例繳納,雖然住戶不常或沒有使用到設施,卻不能因此要求少繳該項管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