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已婚吳姓女子,去年在網站「愛情公寓」認識楊姓男網友,兩人趁吳女丈夫不在家時,在吳女住處做愛,甚至到KTV唱歌時,竟在包廂廁所「炒飯」,但可能「嘿咻」太劇烈,造成吳女骨盆發炎,就醫後吳夫察覺有異,吳女跟楊男兩人姦情隨之曝光。
據《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指出,已婚的吳姓女子去年1月間,透過交友網站「愛情公寓」,認識一名20歲的楊姓小鮮肉,而楊男知道吳女已有家庭,但還是與吳女發展關係;兩人開始於105年6月中旬,在高雄市三民區吳女的住處內發生性行為;而在同年8月9日,吳女與楊男在高雄市某家KTV的包廂唱歌時,兩人忍不住在廁所內做愛,之後因女方骨盆腔發炎,前往就醫。
吳女丈夫覺得事情有異,便查看吳女「愛情公寓」的訊息,看到吳女與楊男的曖昧對話,還發現吳女只穿內褲與楊男在自家臥室的照片,就用LINE通訊軟體質問楊男;楊男承認兩人有姦情,吳女丈夫氣得報警並怒告楊男妨害家庭。
高雄地院審理時,吳姓女子所涉通姦罪嫌,已經被撤回告訴;而楊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他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相姦罪判處楊男應執行5月,如易科罰金需繳1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