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北市某機電設計公司的林姓男子涉嫌下藥迷昏性侵女子,還錄下過程,9名被害人當中一名女公關,其中一次酒醉,淋浴時被熱水燙傷,林男仍不放過。
據《蘋果日報》報導,50歲的林姓男子三年前遭指控性侵、性騷擾9名女子,其中一名在北市林森北路日式酒店上班的女公關竟兩度被林男傷害,在2011年7月跟林男喝酒醉後,被帶到旅館,洗澡時因意識不清,不慎被熱水燙傷,後續毫無沒印象,直到酒醒後,發現自己全裸在床上,問林發生什麼事,林稱她拉肚子在褲子上,又不知道她家在哪裡,所以帶到旅館幫她脫衣服洗澡。
另一次在2013年1月,女公關疑似被下藥,喝酒昏睡被帶至旅館,酒醒來時發現自己全裸,更可怕的是,林男全裸,甚至拿著手機拍她,當時她不知被性侵,也不知林男除了用手機,還錄影性侵的過程。
後來檢警在林男電腦內,查到許多性愛影片,內容都是林男性侵年輕女子的過程,其中就有兩部是該名女公關的影片,一部是2011年該女淋浴燙傷時,林男走進浴室問「怎麼了」,之後帶她到床上摸她胸部與生殖器;另一部,則是林男指侵這名被害人的影片。
法官依據該女「左手及臀部2至3度燙傷」的驗傷單,認定若非已經醉到意識不清,不可能不知閃躲而被燙成這樣,雖且從影片認定兩次林男趁該女酒醉時,猥褻、性侵,但因欠缺下藥的證據,僅能依乘機猥褻、乘機性交罪各判刑1年2月、4年6月,民事部分,一審判林賠償40萬元,而高院加碼判林男須賠這名女公關共160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