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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持續稽查事業廢棄物 維護地方環境生態

大成報/ 2017.08.23 01:35



【大成報/雲林縣報導】

雲林縣境內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機構眾多,為防範不肖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超收事業廢棄物後任意棄置或掩埋,造成環境污染,雲林縣環保局針對業者(處理及再利用機構)以輔導方式,加強控管廢棄物去化處理情形以防範未然。

據環保局資料統計,轄內再利用機構列管家數68間、處理機構8間,現階段至106年7月底止已完成轄內處理機構查核輔導8件次、再利用機構查核輔導21家次、清除機構查核輔導5家次及畜牧場查核輔導28件次,並未發現有超收事業廢棄物之情形,環保局仍將持續不定期進行道路攔查作業,嚇阻不肖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之行為。

環保局表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0條之規定:事業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其事業廢棄物,如未依法妥善清除、處理及取得事業廢棄物妥善處理文件,而致使環境遭受污染,則事業應與清除及處理機構就該事業廢棄物之清理及環境的改善,負連帶責任。另106年1月28日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公告後,加重有期徒刑刑度並提高罰金及罰鍰金額,針對非法棄置廢棄物相關涉案人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併同法第46條第1項第3款、第4款等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重申打擊環保犯罪,實現環境保護,全民有責,另本縣已成立「國土保育平臺」,環檢警調聯合稽查模式仍會強力執行,如發現類似不法情事,可撥免費撥打環保局檢舉專線0800-556-003或全國公害陳請專線0800-066666報案,環保局24小時候理陳情,共同為「守護雲林、美麗家園」而努力。(雲林縣政府提供/記者張立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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