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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執行強迫入學條例作業績效考核,頭份市公所榮獲特優獎殊榮

大成報/彭維乾 2017.08.23 14:52
【大成報記者彭維乾/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舉辦106年度各鄉鎮市執行強迫入學條例作業績效考核,頭份市公所榮獲特優獎殊榮,縣長徐耀昌23日上午頒獎表揚績優鄉鎮市,並呼籲學校落實學生就學「零拒絕」,將每個孩子都帶上來。

考核獲獎名單除頭份市公所拿下特優殊榮外,泰安鄉公所、苗栗市公所同列優等獎,另外獲得甲等的有大湖鄉公所、卓蘭鎮公所及造橋鄉公所。

縣府教育處表示,國民教育是每位公民的權益,定期考核鄉鎮市公所強迫入學執行作業績效,最主要的目的是促進各區互相交流學習的機會,有利於強迫入學工作的執行。

依據教育部「強迫入學條例」規定,鄉鎮市設強迫入學委員會辦理適齡國民(6歲至15歲)之強迫入學,並應辦理強迫入學法令宣導,並規劃執行便利學生就學、提高就學率、協助家庭清寒或家庭變故學生解決困難等強迫入學事宜。

縣府教育處上午會同社會處、主計處、民政處、警察局等相關局處評審委員,在縣府A502會議室進行鄉鎮市執行強迫入學績效考核,評核績優鄉鎮市由縣長徐耀昌頒發獎牌肯定及鼓勵。

縣長徐耀昌指出,遠見雜誌調查苗栗縣國中小學生輟學率105年為0.22%,顯示各鄉鎮市執行強迫入學成效仍有成長的空間,希望18鄉鎮市強迫入學委員會委員再接再厲,提升執行績效,保障每位學生的就學權益。

徐耀昌也希望學校、老師們能多關心高關懷個案學生,更期盼各單位之間的溝通聯繫能更加順暢無礙,特別是學校與鄉鎮市公所能夠建構綿密的輔導與追蹤機制,以減少苗栗縣學生中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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