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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容飯店未給加班費 違反勞基法遭罰43萬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2017.08.19 06:49

  新北市勞工局今(18)日公布今(106)年第4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的雇主名單,總計有282家業者上榜,其中,罰款金額最高業者為旅館業的福容大飯店,金額達43萬元。

  福容大飯店違反勞基法項目,包括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每7日中未有1日之休息做為例假,遭新北市勞工局開罰43萬元。視加班為常態的科技業、物流業相繼上榜,上市科技大廠華冠通訊罰38萬元;新竹物流使勞工單月加班達86小時,超過46小時法定上限,也未計給勞工例假,罰35萬元。

  在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以童話網路媒體科技因資遣懷孕勞工,已構成性別歧視,受罰金額30萬元最高;家樂福未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且未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開罰20萬元。

  新北市勞工局表示,在違反勞基法部分,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多達88家,其次是使勞工超時工作也有68家之多,另有43家事業單位未給與勞工例假,5家業者未按月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30家;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以雇主未善盡職場性騷擾防治義務為主共有6家。勞工局強調,第4波違法雇主名單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將定期對已違規的事業單位實施複檢,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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