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萬里蟹年年有蟹吃

大成報/高金次
8 年前
【記者高金次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持續宣導蟳蟹類管制措施之重要性, 並協同相關單位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嚴格取締違規捕撈,從生產端規範漁民,並針對市場銷售嚴格把關,同時呼籲消費者共同為海洋保育盡一 份心力。

漁業處指出,隨著蟳蟹類繁殖季的到來,捕蟹船披星載月搭載滿船蟹籠, 乘風破浪前往西北漁場辛苦作業,期望今年也跟往年一樣豐收。然無 論再豐富的漁業資源,如果沒有一套有效的管制措施, 總有用盡枯竭的一天,故市府自101年起自發性向當地漁民宣導捉 大放小,不抓抱卵母蟹的保育觀念, 歷經多次與當地漁民團體的協調,擬定相關保育措施, 並向中央強調全國一致落實該措施重要性,農委會始於103年4月 頒布「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 禁止漁船捕撈甲殼寬小於8公分的三點蟹、花蟹,及甲殼寬小於6公 分的石蟳,同時規定每年萬里蟹繁殖期間(8月16日至11月15 日),不得捕撈抱卵母蟹,讓小蟹及母蟹得以順利繁衍, 使萬里蟹資源得以永續利用,相關周邊產業亦能共存共榮。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市府已推廣行銷萬里蟹品牌多年, 除創造亮眼的周邊效益,造福地方漁村經濟外, 本府每年亦定期向當地漁民及店家宣導蟳蟹類保育的重要性, 以期在打響萬里蟹品牌同時,亦能為蟳蟹類保育盡份心力。為了徹底 落實蟳蟹類管制措施,嚴格把關萬里蟹上市體型, 並確保市面上不會有抱卵母蟹販售,市府每年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 業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在地漁會合作組成稽查小組, 針對進港捕蟹船進行稽察,取締違規捕撈過小螃蟹及任意棄置死蟹等 不法行為,並派員前往各漁市場,巡查各攤商所販售的螃蟹是否皆符 合規定,以展現政府保護海洋資源之決心,只為了讓下一代有豐富的 萬里蟹資源得以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