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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造成車輛損害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說明

大成報/ 2017.08.02 13:28
【大成報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7月29~30日尼莎及海棠颱風接續侵襲臺灣,造成南臺灣災情嚴重,為照顧災區民眾權益,公路總局公布「因應0729尼莎及後續海棠颱風期間,民眾因颱風致車輛損害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規定」,受災民眾只要持身分證及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證明,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下列監理業務:「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等業務」、「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與裁罰」、「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均可展延至 107 年 1 月 31 日前辦理。
颱風侵襲,致車輛受損,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106年7月28日止;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之,但須於107年 1月31日前提出申請。
高雄區監理所提醒您,汽車燃料使用繳納期限(7月31日)已過,尚未繳納的車主,請儘速持單至銀行繳納。若未收到繳納通知書或已遺失者,仍可利用四大超商(統一、全家、OK 及萊爾富)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證號即時查詢、補發與繳納,亦可利用「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 APP」,使用信用卡或活期帳戶轉帳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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