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王少筠/時事評析
上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在立法院無審議就被民進黨團逕自表決通過的那日,同時掀起波瀾的還有參與藍綠混戰的「水球哥」。原先眾矛頭皆指向國民黨立委助理,經黨團內部清查,及立院大動作蒐證,最後由《中時電子報》自行證實,確為該社暑期實習生、台籍陸生韓福宇。
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昨(24)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旺旺中時媒體集團所屬《中時電子報》實習生韓福宇等人未遵守會議規範及採訪規定,其中韓福宇更以水球攻擊主席台,恐致立委及議事人員受傷,已公然觸法,將就其違法行為移送法辦。
依據立法院採訪證件發放要點,新聞媒體採訪人員進入立法院採訪時,應配戴本院所製發之採訪證件,並攜帶服務單位證件或身分證明文件;或者依規定申請單日採訪證,於3日前函送相關文件至本院秘書處公共關係室辦理。
林志嘉表示,經查發現,本會期迄今從未接獲各媒體來函為實習生申請單日採訪證;19日《中時電子報》實習生韓福宇、張宗堯與李芃萱,係由《中時電子報》副總編輯張怡文攜同進入中興大樓1樓大廳,經國民黨籍立委徐志榮的助理丁旗源帶領前往8樓會議室,隨後欲從鎮江二崗進入院區,警衛隊發現張怡文等4人並未攜帶相關證件而攔阻,丁旗源解釋:「我們一起的、都是我們辦公室,」駐衛警遂放行進入院區;其後該群人前往群賢樓9樓大禮堂,再次遭警衛隊攔阻,丁旗源則以「這些是助理」為由,順利闖關進入會議室。
因此立法院將做以下處置:一、將韓福宇移送法辦;二、要求徐志榮辦公室及《中時電子報》主動說明;三、對於警衛隊違規放行等疏失,將進行處分;四、未來將針對立委以外人士進行嚴查,並加強議場及會議室秩序管理。
移送法辦這點是否過於大砲打小鳥在此暫且不談,《中國時報》今(25)日已大動作回擊/護航,近10則報導約占2大版面,有興趣者可自行翻閱。
《中時電子報》雖與《中國時報》同屬旺中集團,兩者實為截然不同的體系。《中國時報》即傳統紙本媒體,儘管已逐漸悖離余紀忠先生創辦時的宗旨與理念,但旗下記者基本上仍專業且可敬,一如先前鬧得沸沸揚揚的業配事件,亦是由記者舉發並為文抨擊。《中時電子報》則是該集團新成立的子公司,專司網路即時新聞,誠如張怡文小姐的職稱「副總編輯」,其內員工皆為「網路編輯」;而所謂編輯,就是專門蒐羅各家媒體的新聞或國內外新知,再以「綜合報導」之形式刊載。因此,基本上本次事件的4位主角皆非「記者」,自然也沒有所謂「採訪證」。當然,立法院對於按流程申請證件的媒體通常是友善的,尤其又掛著「中時」的招牌,想來就算是「編輯」要申請到證件也非難事。
至於本次事件的主角之最,若要從新聞倫理、道德、自律的部分來談,絕對非張怡文莫屬了。
首先,未申請證件而貪圖方便、利用與助理的關係進入立院,這點就引人非議。中興大樓也許還好,立委本就有接待訪客的權利;但院內(包括議場、群賢樓等)則應按流程申請證件,維護議事進行並保障立委行使職權(暫且忽略立委通常是亂源之最這件事)。
而身為帶領實習生的主管,未在前往事件現場前告知可能情形,並教導基本新聞從業人員應遵循事項(再次暫且忽略實習生應已於校內修過新聞倫理之類的課程),這是醜二。
三,張怡文身為「副總編輯」,第一時間沒有出面澄清與道歉,讓媒體輿論導向協助進入院內的立委助理,實在沒有「資深記者」或僅僅作為一位成年人的擔當。於此,還如何教育甚至提攜後輩呢?
最後也就是,媒體從業人員無論是記者、編輯、負責人,基於新聞倫理與自律,都不該涉入新聞事件本身。
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曾說:「每當我出去演講,在批判當前新聞傳播媒體亂象時,總不免被問到:你們學校中有沒有教導學生遵守新聞的倫理規範呢?新聞媒體工作者為什麼不能嚴守專業倫理呢?為什麼不能自律呢?」
是的,為什麼不能自律呢?
這解釋起來很複雜,甚至也有不少論文在探究這個問題;但若以當前台灣的脈絡而論,簡言之能以下面兩點作為回覆:一、科技進步,資訊傳遞方式改變,以致網路即時新聞氾濫、深度報導(也就是字很多)沒有市場、內容農場林立、錯誤資訊流竄……;二、儘管「小時不讀書,長大當記者」成為時下挖苦新聞媒體的主流言論,但閱聽眾偏好腥羶色報導卻是不爭的事實,有點閱率為證,不信者請自行前往各大新聞網瀏覽「熱門排行榜」。
也因此,當新聞媒體身負社會責任之時,卻又得迎合市場取向,自律與倫理經常就被拋諸腦後了。
然而,縱使整體環境如此艱虞,新聞媒體從前被視為監督政府的「第四權」、新聞記者並被賦予「無冕王」的稱號,也都不該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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