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賠錢賣屋還是要報稅! 否則要罰鍰

好房News/ 2017.07.23 02:12
好房網News記者陳思瑜/整理報導
 
房市翻轉後,有些不得已賣房求現的屋主,已經含淚認賠售出,以為賠錢賣房可以不用報稅,但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交易適用房地合一新制的房地,不論交易為有所得或損失,都要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否則將會被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交易適用房地合一新制的房地,不論交易為有所得或損失,都要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否則將會被處以罰鍰。(好房資料中心)
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交易適用房地合一新制的房地,不論交易為有所得或損失,都要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否則將會被處以罰鍰。(好房資料中心)
 
房地合一新制從2016年1月1日起實施,不過,台北國稅局在今年報稅季過後發現,不少屬於新制課稅範圍的房地交易,納稅義務人因自行計算為交易損失,未辦理申報。
 
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交易適用新制的房地,不論交易為有所得或損失,以及有無應納稅額,都應在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日內,向申報時戶籍所在地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不過,仍有民眾納悶,都已經含淚賠錢賣房了,還要再繳稅是否太悲慘?正業代書事務所地政士鄭文在,在蘋果日報進一步說明表示,原則上賠錢售屋不須繳稅,但若民眾無法提出購買價證明,就需要依照標準認定方式計算,以房屋評定現值乘以售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直接合併申報所得稅,所以這時候賠錢還是要繳稅。
 
此外鄭文在提醒,不管賣房是賺錢賠錢,土增稅都得要繳納,因土地增值稅是依照土地公告現值課稅,跟市價無關,只要公告現值有調漲,就還是必須繳土增稅。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