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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逢甲餐廳氣爆 查無投保公共意外險

卡優新聞網/張家嘯 2017.07.19 08:05

  台中市逢甲商圈餐廳今(18)日發生氣爆事件,已造成1人死亡、15人受傷。而根據台中市地方政府自治條例投保規定,公共意外責任險每一人身體傷亡最高可理賠300萬元,單一事故身體傷亡的理賠上限是3,000萬元。但據瞭解,初步還沒查到此餐廳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的資料。

  先前國內公共場合的公安事件頻傳,各地方政府都規定,達到一定規模的場所,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一旦商家未遵守規定投保,發生意外可能就要自行負起責任。依照台中市自治條例,總樓地板面積超過150平方公尺的餐廳、總樓地板面積超過250平方公尺的商場及百貨公司,須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金管會表示,目前台中市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最低投保金額為300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失為3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總額上限3,000萬元。不過從產險公會的回報,尚未查到出事餐廳的投保資料,有可能是投保的公司行號與餐廳名稱不同,將持續追查。

  事實上,在發生高雄氣爆、八仙樂園氣爆等事件後,外界不斷檢討公共場所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額太低,因此金管會拉高公共意外責任險各項保額上限,每人體傷保額調整為最低600萬元,保險期間理賠總上限,也提高到6,400萬元。

  不過,金管會指出,各縣市對於這部分仍缺乏「保險意識」,拉高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障的意願不高,六都之中只有桃園市已配合。職權範圍僅能要求產險公司提供保單,但要求公共場所投保且調高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障,仍屬地方政府職權。

  因此,台中市現在公共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每一人身體傷亡最高仍是理賠300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失也是300萬元,單一事故身體傷亡的理賠上限是3,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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