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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贈與稅收創新高 贈屋節稅不划算!

好房News/ 2017.07.16 18:38

好房網News記者廖庭毅/整理報導

據財政部公布6月稅收統計,資產大戶搶在遺贈稅新制實施前贈與,使6月贈與稅收達44億元,創歷年單月最高。然而房屋贈與在2016年房地合一稅實施後,已不是房產節稅的最佳方式,去年贈與量僅剩29,745件,年減幅達3成。

贈屋節稅早已不划算。(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贈屋節稅早已不划算。(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據財政部公布6月稅收統計,資產大戶為了搶在遺贈稅新制實施前提早贈與,使6月贈與稅收達44億元,創史上單月最高,上半年贈與稅168億元,也是歷年同期最高,較去年增加1.2倍。因應長照財源,5月12日遺贈稅新制上路,稅率自10%單一稅率,改為10%、15%、20%累進稅率。

而根據內政部全台主要都會區未含夫妻贈與的房產贈與情況顯示,去年贈與量只剩29,745件,年減幅達3成。歷年贈與移轉量最低點為2006年的1.9萬戶,最高點在2014年達4.2萬戶。

對此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協理洪宜寧表示,以往會購置房產,再透過贈與方式移轉給子女,資產可享節稅效益。不過在2016年房地合一稅正式上路後,售屋必須課徵資本利得稅,導致2016年之後若是透過贈與或繼承取得的房產,因房產取得成本低於市價非常多,未來售屋時要繳交更高的稅,即使是長期持有,非自用持有2至10年仍須課20%,超過10年為15%。

洪宜寧提醒,資本利得稅造成子女未來出售房產繳納更多稅負的壓力,建議房產先變現後,父母以現金贈與給子女,運用每年440萬元免稅額,提供子女購屋頭期款,以每年分批贈與現金的方式完成資產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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