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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遇路檢急停路旁 男子酒測值0.43遭送辦

台灣好新聞/記者張朝福/嘉義報導 2017.07.06 15:33

記者張朝福/嘉義報導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日前夜間執行取締酒後駕駛暨防制危險駕車勤務,在中興路段執行路檢勤務時,發現一名男子突然騎乘機車急停於路檢點位置前端,並將車輛停靠路旁遲遲不敢前進,員警查覺有異隨即上前攔查,並對男子施以酒精濃度檢測,經測試測得男子酒測值達0.43MG/L,男子也因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涉嫌觸犯公共危險罪,警方將男子依公共危險罪行移送法辦。


北興派出所所長羅吉雄率巡佐何宗陵與警員鄭棕瑋及卓主華等員,於日前夜間執行取締酒後駕駛暨防制危險駕車勤務,在轄區中興路段執行路檢勤務時,突然發現有一名男子騎乘機車急忙的將車急停於路檢位置前端遲遲不敢前進,並不時的回頭左顧右盼四處觀望,似乎在閃躲規避警方的攔查,執勤員警查覺有異,迅速跑上前將男子攔停,經靠近要求男子出示證件供警方查證核對身分時,於查證過程中,員警與男子對話時突然聞到有一陣濃濃的酒氣迎面飄來。


男子在警方的追問下見事跡敗露無法隱瞞,遂主動向警方坦承於騎乘車輛前有跟朋友到路邊攤小酌幾杯,所以當騎車到轉彎處卻突然遇上警方設置路檢點正在攔車檢查,而致其一時緊張,急忙將車停在路旁不敢貿然前進;也由於喝酒地點距離住家不遠,男子心想應該不會那麼巧遇到警察,沒想到會在貪圖一時的方便選擇騎車返家時還是被警方攔下,經警方對男子施以酒精濃度測試後酒測值達0.43MG/L,男子也因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涉嫌觸犯公共危險罪,警方當場將男子帶回所內訊問,訊後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移請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第一分局分局長顏榮泰表示,本次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落實且機警,才能阻止一樁可能發生的交通意外,酒後駕車不僅害人害己,更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並在此呼籲民眾生命是美好而可貴的,為了自己及他人安全著想,民眾應養成在喝酒過後的“心”習慣,即:搭乘計程車好放心、代客叫車好貼心及指定駕駛最安心,確實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讓自己快樂出門,平安回家,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關心您。


※【台灣好新聞】提醒您 開(騎)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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