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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單車騎人行道17日起開罰 恐被迫與汽機車爭道

台灣好新聞/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2017.07.06 12:35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單車族注意了!為了避免自行車和行人爭道,17日起北市將加強取締自行車行駛人行道、騎樓,違規者將開罰 300 元以上、 600 元以下罰鍰。眼看罰則將上路,自行車行駛空間遭壓縮,讓不少單車族怨聲載道,若不想被罰,只能被迫騎到慢車道上,未來恐怕會時常出現自行車和汽機車、公車爭道驚險畫面。


為維護自行車騎乘秩序與安全,並兼顧行人通行權益,台北市原訂7月1日將加強取締自行車違規騎乘人行道及騎樓並罰款300元的政策,但柯文哲認為該政策宣導力不足,民眾被罰恐有怨言,因此交通局宣布7月17日起,自行車違規才會被罰款。


交通局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4條規定,自行車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也就是未畫設自行車道或人車共道的路段需行駛於慢車道、路邊,不得駛入人行道或騎樓。


台北市單車設備漸趨完善,但並非所有單車路網都較完整,有些路段人行道設有自行車道,但過了一條馬路自行車道卻不見了。自行車行駛空間遭擠壓,讓許多單車族認為配套似乎還沒做好。未來為了不想騎在人行道上被罰,單車只能被迫騎在慢車道上,與汽機車爭道,驚險萬分。


交通局表示,自7月17日起,台北市警察局將嚴格取締自行車違規行駛人行道、騎樓,屆時會先在有自行車路網較完整的路段包括信義路、仁愛路、新生南路、羅斯福路等加強取締,並違規行駛未設置人車共道路段之人行道部分,以及行駛於已設置人車共道路段之人行道而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者,將依法開罰。


交通局提醒,自行車如行駛於未劃設自行車道之路段,應靠右順序行駛,並不得在人行道行駛,違者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項第5款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者,處駕駛人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自行車騎士除勿騎乘騎樓,於人車共道路段騎乘時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共同建立尊重行人及友善駕駛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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