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台北區監理所指106年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於7月1日至7月31日開徵,為方便民眾一次繳納,本次繳納通知書依車主之身分證號或統一編號將汽車及機車汽燃費合併掣單,同一張繳款書最多印製5筆,車主朋友如未收到繳納通知書,可至統一、萊爾富、全家、來來OK等超商補印繳款單繳納或至公路監理機關補單繳納。
台北區監理所表示,106年7月31日以前繳納「機車」汽燃費的車主,可參加「天降騎機獎不完」抽獎活動,交通部公路總局提供計1,120個抽獎名額,包括「電動機車」、「郵政禮券」等大獎送給您。如於106年7月15日前繳納的車主,更有2次抽獎機會,越早繳納機會越大,詳情請上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查詢。
監理所指出,車主接獲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可利用多元繳費管道按時繳納,除可持繳納通知書至各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統一、萊爾富、全家、來來OK)臨櫃繳納外,亦可透過電話語音轉帳(412-6666或412-1111,輸入用戶碼169#)、銀行公會「e-Bill全國繳費網」(ebill.ba.org.tw)、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點選「汽機車-燃料費-汽燃費查詢及繳費」或 監理服務APP點選「汽機車燃料費查詢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