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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牙籤弩具殺傷力 標檢局要求業者下架 警認定持有者違法

台灣好新聞/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7.06.23 15:05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近來中國、香港、澳門等地中小學生間,開始流行起一種名為「牙籤弩」的「十字弓玩具」。雖然「牙籤弩」大小僅約半個手掌大,但因網路上一些示範影片,顯示「牙籤弩」具有一定的殺傷力,再加上「牙籤弩」已現蹤在台灣主流拍賣網站上,因此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牙籤弩未送驗安全性,販賣者已違法,目前已要求相關業者下架;警方也認定「牙籤弩」就是「十字弓」,屬管制槍械,違法持有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由於網路上一些測試影片,與評測文章顯示「牙籤弩」發射出去的牙籤,或廠商贈送的弩箭,能刺破紙板、氣球,也能刺進西瓜,甚至可穿進鋁罐,具有一定的殺傷力,因此不僅引起中港澳家長的恐慌,港澳警方也均認定「牙籤弩」屬武器,違法持有者可被判刑。


目前「牙籤弩」風潮已悄悄吹進台灣,台灣主流的拍賣網站上,都可見到有賣家販賣「牙籤弩」,這也引起學校老師、學生家長擔憂,擔心這種「十字弓玩具」遲早會成為學生新流行的玩具,並進而引發傷害事件。


標準檢驗局表示,「牙籤弩」屬可吸引14歲以下兒童玩耍之玩具產品,為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檢驗玩具商品範圍,得須符合檢驗標準,完成檢驗程序,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


標準檢驗局說明,經該局查證應施檢驗商品逃避檢驗屬實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規定處以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且品質檢測不符合者,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2項規定處以新台幣25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據《蘋果日報》報導指出,台灣警方日前曾開會討論過「牙籤弩」的屬性,認定「牙籤弩」尺寸雖小,但構造與機件仍符合十字弓的定義,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管制器械。


警方表示,販售及持有此類「十字弓」,須經縣市政府警察局許可,其中未經許可販賣者,將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而未經許可持有或販賣者,也將依該法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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