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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鴛鴦攜手擺脫十年藥癮,迎向彩色人生!

大成報/杜忠聰 2017.06.19 19:13
【大成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根據衛生福利部彙編「藥物濫用案件暨檢驗統計資料」得知,106年1月台灣地區醫療院所通報藥物濫用個案計1,963件,通報案件排序為:海洛因1,363人次、甲基安非他命465人次、愷他命76人次、苯二氮平類藥物63人次、MDMA 19人次,106年1月與105年1月比較,通報案件增加9.4%。105年12月學生藥物濫用統計總計55件,以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搖頭丸、大麻)最多33件、第三級毒品(愷他命、FM2、一粒眠)次之21件。由此可知,安非他命、愷他命、大麻、海洛因及搖頭丸為最常被濫用的前5名非法藥物。首次藥物濫用的動機是「好奇」,其他依序是「放鬆自己/解除壓力」、「娛樂助興」及「因為朋友有用」,大部分的個案都心想「只要吸一口,應該沒關係吧!」、「吃一次又不會上癮」、「我朋友也在用阿,我也想試看看是什麼感覺?」、「聽說這可以讓人放鬆」,所以就開始了第一次的使藥,之後成癮,甚至可能入獄,人生的黃金歲月就在在獄中反覆渡過。
臺南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以下簡稱毒防中心)輔導的個案-66歲及56歲的黃姓夫妻,案夫因車禍雙腿不良於行,為舒緩腿部疼痛,聽信朋友開始吸食海洛因,案妻也受影響不自覺使用而上癮,共同踏入毒品深淵,2人因海洛因出入監所3次以上,人生約有10年的光陰在監獄度過。黃先生:「我們2人每天忙著找藥,沒錢就跟親友借錢,有時用騙的,我出主意,妻子照辦,每天躲警察。」這一碰藥,蹉跎10年!夫妻去年出監即失聯,警察也將2夫妻列入治安顧慮人口,毒防中心與警察不定期查訪皆未遇,在毒防中心的堅持下,終於聯絡上案弟,但案弟卻不願提及,個管師從最基本的三餐關心起,藉由親友及2夫妻的努力,現夫妻在市場賣小吃,黃先生:「生活雖然還是不好過,但踏實多了,至少不用躲警察。」黃姓夫妻一步步走向人群,也積極參與中心的活動,雖不敢保證往後10年不再碰藥,但至少這一年看見他們的進步。
海洛因(四號仔)又稱「毒王」,為第ㄧ級毒品,屬中樞神經抑制劑。吸食後產生興奮及欣快感,但隨之而來的是陷入困倦狀態,長期使用會產生耐受性及心理、生理依賴性,需不斷增加劑量才可達到效果,一旦停止使用,除產生戒斷反應外,心理的渴藥性是吸毒者最難克服的問題。以前在醫學上為強效鎮痛藥物,但後來發現具有強烈成癮性,副作用遠大於藥效,甚至致死,許多國家皆已禁止醫療使用。濫用者常因共用針具(包括針頭、針筒、稀釋液)注射毒品或使用不潔針頭,感染愛滋病、肝炎(B或C型肝炎)、心內膜炎、靜脈炎等疾病。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規定,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及其相類製品,為一級毒品。再依同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行為,需負法律刑事責任,雖然有「治療先於懲罰」、「醫療先於司法」等附條件的「除刑不除罪」之政策,但吸毒行為即為犯罪行為的概念從未改變。所以在此呼籲,不要讓好奇與認知不足成為不歸路的元凶,也不要一昧聽信藥頭可以舒緩疼痛而使用,一旦使用後果將不堪設想,反被藥物控制,一輩子找藥、戒癮,無限輪迴。若民眾有任何毒品危害或戒癮相關疑問,歡迎來電詢問,24小時免費戒毒諮詢專線0800-770-885(請請您,幫幫我),或加入臺南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臉書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antidrug.tainan訊息留言,由專業人員提供諮詢,諮詢內容全採保密原則,臺南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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