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推動友善環境,依據營建署「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106年開始受理5樓以下老舊公寓增設電梯補助,最高補助116萬元,有需求的民眾,即日起可提出相關計畫向工務局申請。
台灣隨老化人口增長,逐漸進入高齡社會,為協助高齡者及行動不便者自立生活,如何打造適合其生活上的無障礙空間,已成為政府重要課題。
工務局表示,住宅法自100年公布後,內政部營建署為改善銀髮族與行動不便者之生活需求,根據「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規定,自105年開始補助各縣市5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的建築物相關經費,用以設置原有住宅無障礙昇降設備。並於同年11月30日頒布「106年度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先期計畫」編列預算,鼓勵5層樓以下公寓大廈增設無障礙電梯。
工務局已爭取106年度先期計畫,補助南市5層以下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及增設昇降設備,申請民眾可獲補助45%,最高補助116萬元。
工務局指出,根據統計至105年度,全臺南市5樓以下公寓大廈,業已成立管委會並向市府報備的管理組織共有1,146個,其棟數合計17,043棟。105年度的補助方案公告後,雖陸續有民眾諮詢,惟因共用部分的同意需各住戶溝通並達成共識,至今尚無民眾正式提出申請。不過,這項計畫會延續辦理,因此,只要民眾提出申請,即使趕不上106年度的預算補助,該局仍將優先列入107年度繼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