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王少筠/台北報導
台灣東鄰太平洋、南緣巴士海峽、北濱東海、西以台灣海峽與中國大陸遙望,海洋資源豐饒,卻長期缺乏完善的海資源管理。在6月8日「世界海洋日」25周年前夕,民進黨立委賴瑞隆、陳曼麗、Kolas Yotaka及國民黨立委陳學聖今(7)日共同呼籲,行政院應盡速設立「海洋部」,並制定「海洋基本法」,由單一主管機關掌理台灣的海洋相關事務。
前(104)年6月立法院三讀通過「海洋四法」,包括《海洋委員會組織法》、《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組織法》、《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及《國家海洋研究院組織法》,原擬於去(105)年7月成立「海洋委員會」,但遭同年3月開始運作的新國會「喊卡」。
賴瑞隆表示,前總統陳水扁於89年提出「海洋立國」的概念,成立多個海洋相關委員會;前總統馬英九亦喊出「海洋興國」,倡議創設海洋部。去年新政府上任後,因部分立委質疑立法過程倉促、缺乏配套措施,遂決議暫緩實施海洋委員會的運作。
然而,「一個強而有力的專責單位,才能強而有力地推動!」賴瑞隆說,一年過去了,希望政府能加速成立海洋部,由一個專責單位來推動海洋事務,讓台灣成為真正的海洋國家。
綠色和平基金會海洋專案主任顏寧也說,我國現狀是漁業資源的經濟使用由「漁業署」負責、第一線執法是「海巡署」,但資源保育又落在「林務局」身上;因此她強調,政府應設立海洋事務專責機構,整合散落在漁業署、海巡署、林務局與科技部的海洋事務。
賴瑞隆指出,漁業署目前下轄農委會,比較像是「小媳婦」角色,無法完全發揮管理漁業資源功能。他認為應比照先前的「海洋四法」,將漁業署規海洋部管,並於海洋部下設海洋保育署、海巡署,負責統合海洋相關政策、海域與海岸巡防,以及海洋保育等業務;另設置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辦理海洋政策研究規畫、海洋資源調查、海洋人力培育等。
Kolas Yotaka表示,在國家認同上,台灣長久以來都認為自己是「大陸的延伸」,沒有意識到我們是太平洋上獨立的島國。因此她強調,海洋部的成立不只牽涉經濟發展,也是台灣作為海洋民族與獨立國家的認同與象徵。
陳曼麗強調,台灣領海有6萬5000平方公里,但長期只看到陸地、沒看到海洋,對海洋的資源開發、環境保育都沒有做到很好水平,應參考美國「大氣和海洋署」經驗,把格局放大,不要畫地自限成蕞爾小國。
海洋大學海洋事務與資源研究所所長黃向文表示,學界與有志之士倡議設立海洋部已20餘年,至今仍處於擱置狀態。海洋的環境汙染問題,環保署尚未納入監控範圍;海洋船舶的廢棄物處理問題,交通部也沒有將「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的諸多規範立法,「我們希望人民意識提升的同時,政府也能思考資源、環境、產業發展,認真去思考設立一個海洋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副處長楊秀珍回應,會參考已立法的海洋事務專責機關的組織架構,擬定一個調整方案,向行政院提出具體建議;同時加緊腳步,在下會期前將方案送進立法院。
▲左起為立委Kolas Yotaka、賴瑞隆、陳曼麗。(賴瑞隆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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