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屏東縣衛生局提供)
為確保縣民健康,衛生局已於第一時間針對下游業者進行回收、下架,也呼籲業者務必遵守法規,落實自主管理,若有違法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者將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將持續查核問題商品流向。
(圖/屏東縣衛生局提供)
為確保縣民健康,衛生局已於第一時間針對下游業者進行回收、下架,也呼籲業者務必遵守法規,落實自主管理,若有違法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者將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將持續查核問題商品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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