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所工務課統計,第一階段路邊停車收費實施4個月以來,停車格平均周轉率約4成5,開單率約4成,營收308萬餘元,配合第二階段實施,開單率將提高至6成,預估全年營收可突破千萬元,對挹注市庫不無小補。
彰化市長邱建富詳細說明今年七月初即將擴大實施第二階段路邊停車收費範圍
有關擴大實施第二階段路邊停車收費範圍,收費路段包括卦山路、東民街、南郭路一段、旭光路、介壽北路、中興路、實踐路、自強路、自強南路、彰美路、忠誠路、天祥路、南校街、博愛街、延平路、雲長路、埔西街等17條道路,並配合機關、學校、公園、停車場等公共設施的周邊道路(包括三民路、南校街、中正路二段、光復路、博愛街等路段)檢討增設路邊停車位。
市長邱建富表示,預計第二階段實施收費後約可增加300多個路邊停車位,在即將擴大路邊停車收費的範圍之前,為了降低第二階段實施收費初期所造成之衝擊,彰化市公所預計自6月中旬起,先就第二階段之實施收費路段以夾單方式宣導,以利市民知悉。
第二階段停車收費將比照目前第一階段收費方式,收費時段為每日上午8時起至晚上8時止,停車收費費率小型車為每小時20元、大型重型機車(俗稱紅牌、黃牌機車)比照小型車收費;至於繳費方式,民眾可持繳費單至四大連鎖便利超商(7-11、全家、OK、萊爾富)及美廉社繳納。
邱建富並表示,市公所後續將會定期針對辦理成果,進行檢討商業區或部分停車周轉率低的地區是否調高費率,並評估第一、第二階段之實施成效,決定是否實施第三階段(第三階段路段包括大埔排水加蓋段、建國東路、林森路、新平路、崙平南路、中華西路、金馬路等路段),將收費範圍擴大至全彰化市都市計畫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