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透過「債務整合」減輕還款壓力,當心誤入陷阱多揹一筆債!有消費者向新北市消保官申訴,誤信債務整合行銷公司說法,刷卡支付30萬元高額費用委託業者處理,後來才發現業者只是幫忙送件,跟銀行審核作業無關。
消費者指出,接到自稱銀行理財專員的電話,宣稱有辦法將銀行利率調降至5%以下,或將每月還款金額降低,事成後還可再向銀行貸款來說服他。雙方約定見面後,才知道對方並非銀行而是行銷公司,但因有200多萬的債務壓力,還是當場簽以信用卡刷卡購買3C產品、禮券或線上點數等假交易,做為支付債務10%的服務費。
業者原本表示費用是事後給付,不會增加消費者債務,但消費者隔天發現不妥,要求解約卻被拒絕,讓消費者又增加了30萬元債務。事後向消保官申訴召開協商會議,業者避不出席還來函表示依契約內容收取報酬。
新北市消保官陳世欽指出,去(105)年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收到債務整合消費糾紛共62件。而消保官去函金融機構瞭解「債務前置協商」過程,銀行表示,消費者向銀行申請「債務前置協商」程序不難,各銀行在網站上都提供有表格及說明供客戶下載,約須準備約8種文件,而「債務整合」業者只是幫消費者代辦各種資料送件,與銀行審核無關。
陳世欽進一步說明,其實消費者只須依規定附上相關財產及收支證明,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以書面申請即可,後續銀行會審核債務人資格是否符合,再依據金管會所訂的評量標準,來制定適當的還款計畫,經與債務人協商討論同意後,雙方簽訂還款方案。
銀行強調「債務前置協商」要由本人申請,並不樂見客戶委託代辦公司申請,因為這不但會增加客戶的經濟負擔使其清償更加困難外,恐會因不正常的消費紀錄,而影響債權銀行的債務清償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