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台灣遠洋漁業祭出黃牌警告,如果未妥善處理,恐怕引發台灣水產品輸往歐洲的危機。為讓歐盟對我黃牌解禁,農委會啟動一系列措施,除了立法院於去年三讀通過「遠洋漁業條例」三法,且成立24小時漁業監控中心,發表會當天,農委會主委林聰賢更施鐵腕,下令對在菲律賓經濟海域作業的台灣違規船隻重罰,展現台灣執法的決心。
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指出,4月上旬,在副主委陳吉仲的率領下,曾前往位於比利時布魯塞爾的歐盟執委會海事暨漁業總署會談,歐方對於台灣遠洋漁業法律架構愈趨完善表示滿意;但對於執行面,歐方也表示,須進一步觀察台灣是否落實。由於10月就是歐盟對我祭黃牌警告達2年,屆時歐盟會再派員前來台灣審查,這期間也是台灣表現的關鍵期。黃鴻燕說:『(原音)我們最近在4月時,副主委率相關同仁至布魯塞爾對話,對我們非常肯定,但肯定不代表就會解除黃牌,譬如法律面,有那些地方需補起來,或有些執法是否執行,違規都不執法,和沒有法一樣,以及觀察員是否到位,和國外的合作等等,都需確實的提供資訊給他,所以我們逐一來推動和檢討之中。』
黃鴻燕也表示,儘管漁業署有信心,年底前歐盟可以解除對台灣的黃牌警告,但漁民是否確實遵從法律,也是歐方的重點觀察項目,因此政府也希望和漁民合作,讓台灣能盡早被歐盟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