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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協商劃設辦法 原青陣籲勿排除私有地

中央廣播電台/王韋婷 2017.05.09 00:0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9日)下午協商「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劃設辦法」,原住民青年陣線上午舉行記者會呼籲,朝野修正傳統領域的定義,不應僅限「公有地」,傳統領域劃設應該在諮商同意辦法中仔細討論,且要尊重部落自主劃設權。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9日下午排定朝野協商「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劃設辦法」,原住民青年陣線上午搶先舉行記者會,針對長久以來爭議不休的傳統領域劃設範圍提出呼籲。

原青陣表示,「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劃設辦法」第3條對傳統領域的定義只限「公有地」,法條限縮解釋違背了母法「原住民基本法」的授權,也混淆傳統領域的概念,要求刪除限制公有地等文字。原青陣發言人Kai說:『(原音)在「原基法」第21條第4項只有授權原民會訂定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劃設辦法,然而原民會卻錯誤解讀條文,不當限縮解釋,造成該條文要保障的權利行使範圍侷限在「公有地」之內,已完全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原青陣表示,傳統領域劃設必須奠基在正確定義之上,不能將公、私有土地概念錯置。原青陣指出,劃設辦法只是確認空間,關於知情同意權該如何行使,應該在「諮商取得原住民同意及參與分享辦法」中細緻討論。

出席記者會的國民黨立委鄭天財表示,外界都以為要在原本的土地上蓋民宿或餐廳必須徵得原住民同意,其實這是很大的誤解,只有大型開發案才需要部落同意,外界不用過度擔心;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也主張,劃設辦法不能排除私有地,應退回目前的劃設辦法,要求原民會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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