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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決議量刑行言詞辯論 加強被害人參與

中央廣播電台/歐陽夢萍 2017.05.04 00:00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分組4日討論「量刑準則之建立」並做出決議,司法院應研議定罪與量刑二階段審理程序,並在量刑程序中進行言詞辯論,加強被害人的參與,並引進專家證人及法庭之友制度;司法院的量刑趨勢建議系統也應先就民眾關心的案件類型建置量刑因子,提出準則。

司法國是會議第五分組分組委員林志潔表示,目前我國還沒有量刑準則,所以有時不同法院或不同法庭做出的刑度差異非常大,當然會影響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司法院目前雖有「量刑資訊系統」,但只是統計過去法院對於該類案件的量刑結果,不是量刑準則,因此分組決議建議司法院廣納社會意見,建置量刑因子,以提出準則。由於工程浩大,分組建議先從民眾關心的案件類型著手,例如貪污犯罪、財經犯罪、食安犯罪、性別暴力、家暴兒虐犯罪及刑度為死刑或無期徒刑的犯罪,以提高人民對司法的信賴。林志潔:『(原音)在建置這個因子的過程要廣邀各界團體,尤其是公民團體、社福團體、社會復歸團體的意見,很好的把這個量刑因子建立出來,希望未來至少就民眾關心的這幾項犯罪以及重大刑案能夠建立比較好的量刑準則,提高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分組也做出決議,司法院應研議將定罪與量刑分2階段審理,並在量刑程序中進行言詞辯論,尤其要強化被害人的參與,並引進專家證人及法庭之友制度,讓社會或學者可以提出意見或報告,讓量刑更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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