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版政務人員年改草案 所得替代率50%

中央廣播電台/王韋婷
9 年前
考試院日前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與「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並會銜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會今天(4日)通過上述2項修正草案,但是行政院加註意見,將部長級以上官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砍至50%。

考試院版和行政院版在政務人員所得替代率與遺屬年金規範上意見分歧。在「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的所得替代率部分,考試院日前通過將簡任級政務人員替代率從80%分10年降為70%,特任級(部長級)以上政務人員替代率從65%分10年降為55%;而政院通過的版本則為簡任級從75%分15年降為60%,特任級從65%分15年降為50%。

在18%優存利率方面,考試院版設有「人道關懷條款」,若逐年調降替代率和優存利率,導致退休簡任官員收入低於70%或特任低於55%,可不砍18%;政院版則統一採用最低樓地板新台幣32,160元,收入低於此金額者才可不砍18%。

在遺屬年金部分,考試院通過,當政務人員亡故時,與配偶的婚姻存續10年以上、年滿55歲的配偶和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的成年子女可請領;政院版則需婚姻存續15年以上,年滿65歲以上的配偶跟未成年子女才可請領遺屬年金。

另外,「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部分,考試院與行政院也是在遺屬年金有差異,政院版主張婚姻關係需存續15年,且年滿65歲才能請領,考試院版為婚姻關係存續2年、年滿55歲即可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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