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輕生事件後續,引發諸多討論,其中補教老師是否應該以真實姓名教書,成為立委關注焦點,民進黨立委林俊憲3日舉行記者會,他主張補教老師應該要公布真實姓名以及學經歷,才能確保學生權益。
林俊憲認為,讓學生跟家長知道補習班老師的本名跟學、經歷,是最基本的資訊權益,難道使用化名是為了逃稅、還是為了掩蓋不能在校外兼課的違法事實,他進一步表示,雖然教育部有「不適任教師」的資訊平台,但卻查不到補習班跟使用化名的老師,因此,林俊憲要求教育部要以行政命令方式,除了要公布補教老師的真實姓名外,也要加入相關資訊平台。林俊憲說:『(原音)我們教育部有個不適任老師的平台,規範各公私立學校,但這不適任老師平台只有規範公私立學校,沒有補習班,所以如果補習班老師亂搞什麼事情,那查不到,因為他都用藝名,改個名字換地方教,誰會知道。』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副司長顏寶月表示,如果民眾要設立補習班,包含負責人、教職員工都必須提供真實姓名及學、經歷,後續變動換照,也會要求地方政府落實稽查;顏寶月也說,教育部會針對「實名制」議題跟補教業展開溝通,不過,她也說,其實在補習契約上就有真實姓名。顏寶月說:『(原音)學生如果跟補習班上課,應該要簽契約書,上面有授課老師的真實姓名,第三點是說,(補教)要求適用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去查詢,當然這系統可能還不完備,未來我們會如何擴充去建置。』
不只林俊憲,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則打算修改「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明確要求補習班相關人員,都要以真實姓名執行業務,否則會有停招或撤銷立案等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