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只有德國和土耳其申辦2024年歐洲盃,歐洲足總將在2018年9月做出決定。
歐洲足總1日發表聲明指出:「有史以來第一次,申辦條件將包含和人權相關的特定標準。」
這些標準是根據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ited Nations'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以及其它聯合國公約。另外,配合度以及反貪污措施也被納入申辦條件考量中。
歐洲足球總會主席切弗林(Aleksander Ceferin)表示,對歐洲足總來說,人權和勞工權益保障是最重要的事。從現在起,所有申辦國家都必須嚴格遵守這些條件。
2016年歐洲盃是在法國舉行;2020年則將在歐洲的13個城市舉行,但準決賽和決賽在英國倫敦。
如果土耳其獲得2024年歐洲盃主辦權,將是該國史上所承辦的最大型賽事。土耳其過去曾三度申辦歐洲盃,但都鎩羽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