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表示,2013年4月函送立法院審議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就新進公務人員退撫制度,設計兼採確定給付與確定提撥制的多層年金制度,而非完全確定提撥制。但今年3月30日函送立法院審議的草案,也沒有針對新進人員設計新的退撫制度,僅明定2020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者,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以建立新進人員兼顧財務穩健及適足性保障之全新退撫制度。
考試院表示,目前尚無將公務人員退撫制度全面採行確定提撥制之規劃。因此,2020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的退撫制度,仍將由銓敘部另行規劃函報考試院審議後,始能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