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指出,由於外籍勞工從引進到管理及後續提供照顧服務的過程繁瑣,多數雇主因不熟悉法令或缺乏時間,多半委託外籍勞工仲介公司辦理;加上外籍勞工引進後,為了適應在台生活及工作,也有仰賴優質外籍勞工仲介公司服務的需要。因此,對於台灣移工聯盟訴求廢除仲介制度,恐不利現有供需市場。
不過,為了健全仲介市場的優質發展,勞動部已透過仲介公司評鑑機制,淘汰劣質的仲介公司;並成立「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提供雇主直接引進外籍勞工的管道。
至於外籍勞工自由轉換雇主部分,勞動部則表示,由於台灣引進外勞是基於補充性原則,不得影響國人就業機會與勞動條件,因此除非外勞遇到雇主死亡或移民等不可歸責的事由,否則不得任意轉換雇主或工作。
但是勞動部也已修法放寬外勞經勞雇雙方合意後,得轉換雇主或工作。截至2月底為止,家庭外勞轉換成功率超過9成3,已達相當程度的轉換自由。此外,勞動部更自去年11月起,刪除外勞聘僱期滿須出國1天的規定,有利外勞續聘與轉換雇主工作。
此外,為了兼顧外籍家庭看護工及被看護者受照顧的權益,勞動部正規劃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或請假期間的「替代照顧服務」試辦計畫,雇主於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期間,得向合格的居家服務單位申請本國照顧服務員提供喘息服務,進一步保障外籍家庭看護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