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屏東縣政府文化處表演活動場地申請作業事項」,有關屏東藝術館、屏東演藝廳「音樂廳」、屏東演藝廳「實驗劇場」等表演場地申請,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開放受理次年1月至6月檔期申請,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開放受理次年7月至12月檔期申請。
文化處並於4月及10月聘請委員審查音樂、戲劇、舞蹈、戲曲、技藝等演出類別與性質是否符合,以及檔期時間是否衝突、檔期之優先順序等。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依據「屏東縣政府文化處表演活動場地申請作業事項」,有關屏東藝術館、屏東演藝廳「音樂廳」、屏東演藝廳「實驗劇場」等表演場地申請,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開放受理次年1月至6月檔期申請,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開放受理次年7月至12月檔期申請。
文化處並於4月及10月聘請委員審查音樂、戲劇、舞蹈、戲曲、技藝等演出類別與性質是否符合,以及檔期時間是否衝突、檔期之優先順序等。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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