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國企腐敗案 越南政治局委員恐遭處分

中央社/
9 年前
(中央社河內28日電)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指出,現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兼胡志明市委書記丁羅昇擔任越南國家油氣集團黨委書記時,涉及集團腐敗案,建議越共中央政治局與越共中央委員會考量對他採取處分措施。

越南快訊新聞網站報導,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經過3天針對越南國家油氣集團(PVN)腐敗案與相關人士責任召開會議,昨天提出最終結論。

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指出,PVN集團共產黨常務委員會2009年至2015年階段,因缺乏管理能力及具有關聯責任,導致PVN集團營業損失嚴重,另有不當人事調派問題等。其中,丁羅昇(Dinh La Thang)2009年至2011年擔任PVN集團黨委書記,因有類似缺失,必須負起責任。

報導指出,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針對涉及此腐敗案的另4名PVN集團前官員採取黨紀處分措施,包括撤銷黨內職務、開除黨籍與警告等,同時指示主管政府機關考慮對這4人採取行政處分措施。

由於丁羅昇目前是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對他處分權限由越共中央政治局及越共中央委員會決定,因此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向上級建議,考量與採取適合處分措施。

據報導,越南歷年來只有2名共黨中央政治局委員曾經遭到處分。

丁羅昇現年57歲,於南定省(Nam Dinh)出生,擁有博士學位,2011年至今歷任越共中央委員會委員、越南第13屆國會代表、交通部長等職。

擔任胡志明市委書記以來,由於積極解決熱門問題、強烈打擊犯罪、聽取業者和民眾心聲,丁羅昇獲得許多民眾的支持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