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法牽涉法律高達179個,且涉及各級機關和地方政府等,經濟部商業司盤點相關議題、研擬修正草案,自今年1至4月共召開6場次會議,徵詢各部會與專家學者意見,現已完成初步修正草案,並於今天舉辦記者會說明。
商業司表示,這次修法方向為友善創新與創業環境;強化公司治理與提升股東權益;增加企業經營彈性;效率化及電子化等四大點。
其中,友善創新及創業環境部分,規劃將現行閉鎖性公司的彈性制度擴大到非公開發行公司也適用,例如可發行無面額與超低面額股票、多元特別股,並開放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私募普通公司債、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等,有助新創公司吸引投資和便利企業籌措資金。
另外,強化公司治理部分,修法內容包括循序漸進強制公開發行公司採用候選人提名制度,並加重不當剔除候選人處罰,且未來過半董事即可召開董事會、過半股東也可開股東會,公司必須提供股東名簿給有權召集股東會者,違者可處最高新台幣240萬元罰款,以解決爭奪經營權的亂象。
商業司指出,順應國際趨勢,這次修法也首度將企業社會責任(CSR)入法,未來公司經營業務目的也包括善盡社會責任,以鼓勵企業和宣示政府力推決心。
公司法修法草案已出爐,商業司表示,預計5月3日將召開公聽會以廣納各界意見,目標希望能在年底前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