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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建設條例 在野黨要求聽證及究責機制

中央廣播電台/歐陽夢萍 2017.04.26 00:00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26日)進行「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的逐條審查。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上午在公民團體舉行的記者會中表示,時代力量將提修正動議,要求增設人權條款、聽證及退場機制。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蔣萬安也表示,國民黨版本允許提出民間版,並同樣納入聽證及究責機制。

關於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表示,國民黨已提出版本,列出符合「前瞻」的相關原則,並要求舉辦聽證會,避免以重大建設之名,行不正義的土地開發之實;若執行進度沒有達到預期,則會要求究責,讓整部條例具有「牙齒」。蔣萬安:『(原音)我們裡面也加入了未來如果由地方政府提出具體計畫,有必要必須依照行政程序法舉辦聽證,以及未來如果沒有達到預期的效益以及有重大浪費情事,我們會要求要究責,相關首長以及負責執行單位必須要負財務責任。』

國民黨立委陳宜民也指出,在國民黨版本中,除了各縣市可提出版本外,NGO也可在60天內提出相對應的版本。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則表示,時代力量將提修正動議,認為此條例應改名為「強化基礎建設特別條例」,並主張分期執行、逐年編列預算。徐永明:『(原音)8年(新台幣)8千億編得實在太寬了,缺乏監督的機制,所以我們的立場是分期執行,逐年編列預算,我們認為應該以4年為一期,分2期執行,並要求逐年編列預算,交立法院進行審議。其中若有未執行的部分,應解繳國庫,不得移用。』

時代力量也要求增設人權條款、聽證及退場機制,評估計畫內容之規劃、執行是否對計畫範圍內之地主、利害關係人之財產權、居住權等權利造成不符合比例的影響及衝擊,並在相關資料公開2個月內辦理聽證。若執行進度未達設定的目標,則應逕行啟動退場機制並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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