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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阿莫現在才被告 片商沉默理由曝光

yam蕃薯藤新聞/ 2017.04.26 00:00
網路紅人谷阿莫著「X分鐘看完XX電影」系列影片爆紅,但日前也因此陷入侵權糾紛,有人認為谷阿莫就是「侵權」、也有人力挺谷阿莫認為是「合理使用」,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至於為何現在才有片商喊告,根據《ETtoday》報導,電影法律顧問的陳昱嵐律師分析,因為台灣電影公司規模太小,光宣傳就忙到沒空舉證,所以往往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陳昱嵐解釋,台灣電影公司規模太小,光是電影的引進、宣傳就已無力做其他事,加上舉證他人使用某個片段違法,耗費太多時間跟人力成本,才會遲遲沒行動。不過,像是之前的電影《痞子英雄2》,就曾選擇跟警方合作,在台灣針對大量非法下載的網友提告。對電影公司而言,這樣的方式確實比較符合時間成本的概念。陳昱嵐判斷,谷阿莫所主張的合理使用,可能朝向進行報導及評論的正當目的,但是使用搞笑的方式,有沒有達到「評論」的效果,還是透過搞笑來提高自己知名度,可能會是法院判決時著重考量的地方。 陳昱嵐說,儘管谷阿莫主張是引進國外嘲諷性質的評論,但國外接受的範疇多屬政治性嘲諷,並透過引用片段表達看法,跟谷阿莫的性質還是有些出入。至於是否影響到商業價值,法院屆時將依據著作權法第65條判定是否屬於合理範圍,做出綜合性判斷。陳昱嵐建議,片商雖不見得要舉證谷阿莫使用電影片段侵害經濟利益,但如果搜集網路評價時,發現如「還好有看谷阿莫影片,不然我就要花200塊去看這部爛片」等語,那造成影響的因果關係就相當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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