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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父暴力虐嬰 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中央社/ 2017.04.26 00:00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雲林縣26日電)雲林縣一名年僅21歲的父親,因家庭經濟壓力,加上不善育兒,竟將2個月大的兒子打到顱內出血、全身多處瘀傷,由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警方指出,住在雲林縣斗六市的21歲年輕父親,本月22日下午獨自在家照顧剛滿2個月的兒子,竟因兒子啼哭而情緒失控,徒手毆擊兒子成重傷。

這名2個月大的男嬰,遭父親重擊後,造成顱內出血、全身多處瘀傷,等到男嬰的親戚發覺後,將男嬰送醫急救,目前仍在醫院加護病房搶救中。

雲林地檢署接獲通報有家長暴力虐嬰後,由檢察官指揮警方偵辦,檢察官訊問被告後,認為被告涉嫌殺人未遂,犯嫌重大,且有事實認定被告有逃亡及勾串之虞,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表示,幼童無辜,對幼童施暴,天理難容,民眾如果遭遇生活壓力時,應冷靜處理,或尋求親友及相關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救助,而非以暴力方式宣洩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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