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與台灣高鐵公司的合約,台灣高鐵每年應提撥稅前盈餘10%作為支付政府的回饋金,第1個5年的回饋金至少要20億元,第2個5年的回饋金累計應有100億元,到第35年營運期滿時,回饋金累計是1080億元。
台灣高鐵從2007年3月營運至今,前幾年都嚴重虧損,前4年沒給付回饋金,第5年1次補足20億元,之後虧損愈來愈嚴重每年給付的回饋金都不足額。
2015年政府協助台灣高鐵成功推動財改案,去年高鐵股票順利上市,公司開始賺錢,還首次分配股利。
高鐵去年通車滿10年,依合約,第2個5年台灣高鐵累計應給付給政府的回饋金是100億元,因財改案中,台灣高鐵交回車站開發權,折抵約226億元回饋金,第2個5年台灣高鐵應給付的回饋金降為80億元。
高鐵局說,2012至2016年,台灣高鐵給付的回饋金共才48億元,今年須再給付31億元才達合約要求,這筆回饋金確定會在6月底前進帳。
高鐵局說,台灣高鐵支付的回饋金將直接轉入高鐵建設基金帳戶,用來償還政府興建高鐵聯外道路的借款。